根据区委巡察和专项审计等相关政策要求,为了进一步明确领导职责,理顺工作机制,结合医院人事变动和工作实际,经4月27日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,现对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:
陈俊林(党委书记、院长):全面主持区保健院党务、院务工作。
许 强(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):分管党办、院办、财务科(绩效、内审)、设备科、总务科(行政后勤保障、保卫保洁)、安全生产、招标办、采购办、基建科、健康教育科、党风廉政、意识形态、工会。
薛 莲(副院长):分管医技保障部(检验科、病理科、超声科、心电图室、脑电图室、放射科、药剂科、避孕药具管理科、消毒供应室)、门诊部、内科、外科、血透中心、急诊科、医保物价、市场部、客服部、月子中心、托育中心、体检中心、妇联、团支部、老干部。
刘 萍(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):分管保健部、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院感办、科教科、质控办、三大部(孕产保健部、妇女保健部、儿童保健部)、中医科、乳腺科、手术室、麻醉科、康美中心、医联体、出生证管理科、妇幼信息科、病案室。
李千琼(副院长):分管人事科、宣传科(文明创建)、网络中心、纪检监察科、医药和医用耗材采购、行风建设。
李志坚:工会主席,负责总务、综合治理、平安医院、信息化建设、保卫保洁、食堂、老干部、继续教育、乡医培训、乡村振兴,协助分管院长工作。
李其梅(党委委员):院长助理兼市场部主任,负责儿童保健部,协助分管院长工作。
翁 涓(党委委员):院长助理兼医务科科长,负责医务科、质控办、评审办、科教科、医德医风办,协助分管院长工作。
王园园(党委委员):党办、院办主任,负责党办、院办、党风廉政、政务公开、意识形态、托育中心、宣传、妇联、团支部,协助分管院长工作。
梁 静:财务科副科长,负责财务收支、内审、核算、分配等工作。
院领导班子行政分工严格实行“一岗双责”,既要负责分管的业务工作,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、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,共同保障妇幼保健院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