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医保支付、报销流程
1.居民医保结算需提供:出院记录,身份证。住院期间预缴收据。注:如果现金银行卡缴费,请务必携带缴费收据到结算窗口,直接报销。
2.职工医保结算需提供:出院记录,医保卡(目前已开通电子医保卡,医保面部识别结算)。住院期间预缴收据。注:如果现金银行卡缴费,请务必携带缴费收据到结算窗口,直接报销。
二、办理地点
1.本院:门诊楼一楼收款处5号窗口。
2.异地:行政楼三楼医保办。
三、咨询电话
医保办:0564-32779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