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术室高频电刀采购项目
成交公告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裕安区妇幼保健院电刀采购项目
项目编号:裕FY2020H001
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 2020年4月8日16时0分
开标日期:2020年4月15日16时0分
成交供应商名称: 杭州庆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:
成交金额: 98200元
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服务要求:满足高频电刀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具体要求
评审委员会名单: 王丽 翁涓 袁传声 雷树宏 许强
采购人名称: 裕安区妇幼保健院
地 址: 六安市平桥路九中对面
联系人: 雷树宏
联系方式: 18756410630
公告期限: 2020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0日(3个工作日)
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公告期限内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。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妇幼保健院(地址:六安市平桥路九中对面 电话:3277818 )提出投诉。
二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复议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
六安市裕安区妇幼保健院
2020年 4 月16 日